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.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(羅一17)
2012年3月4日星期日
公義神永在 (詩篇7篇)
這詩是流離詩(Shigayon), "Sh.G.H."的簡寫, 代表錯失或不義, 可能表示大衛想藉詩抒發自己對不義的事的反省. 從另一角度看, 這詩也似一個供詞. 看這詩的結構, 便會發現:
呼求神拯救 (1-2)
為自己清白自辯 (3-5)
耶和華為審判的主 (6-8A)
耶和華是公義的神 (8B-9)
神是拯救者和審判者 (10-13)
申訴惡人的罪狀 (14-16)
感謝神的公義 (17)
在這詩, "耶和華"出現七次, "神"出現六次, "至高者"出現一次 (共十四次). "公義"出現五次, "審判"有三個不同字, 分別是 (V.6) 及 (V.8) 及(V.8, 11), 共四次. 可見全詩的主題是"神是公義的審判者", 相應全詩結構中的中央.
我們都想投靠神, 特別在苦難的時候. 可是, 我們要反省自己如何看投靠的對象? 你看祂是公義的神嗎? 你信祂按真理判斷人嗎? 你自己也相信真理和遵行真理嗎? 我們往往只看到神慈愛(拯救)的一面, 而忽略了祂公義的一面. 我們在神面前該有戰兢一面, 該知道祂比一切奸惡勢力更強. 拯救和審判是兩面一體的. 而最重要是, 因為祂察驗人的心腸肺腑.
社會因為政治問題變成莫衷一是. 有人甚至用V.15 (掘坑)去形容其中一個候選人的錯失. 我們反而要問: 神在那裡? 祂治理列國, 祂是最終的公義的審判者. 在莫衷一是的世代, 真理仍在, 祂以審判者的身份去拯救我們. 我們可以持守直到祂審判的日子嗎?
圖: Adelee Tong
經文: http://www.ebaomonthly.com/bible/bible_cuv.php?book=19&chapter=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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